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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入初冬的H市傍晚时分已经有些寒风刺骨了,路边一帮小混混似的青年在路边肆意说笑,时不时的互相调侃两句,不时的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但其中有一个异类,他的脸上始终没有任何表情,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仿佛没有什么能够影响他的喜怒哀乐。有时开的玩笑过分时他只要轻轻咳嗽一声大家便都不再提了,可见他在众人中的地位。因为在这些小混混心中他是不折不扣见过血拿过刀子的狠人,是大哥。其实在历来民风彪悍的东北一言不和大打出手的事很常见。只是他们崇拜血腥暴力,所以崇拜他——沈旭。这大概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叛逆期吧。

\r沈旭原本有一个很美满的家庭,父亲正赶上第一批下海经商的浪潮,那阵不比现在人民生活水平高了商机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了。在那个年代处处是商机只要你找准机会肯吃苦就能成功,那个年代诞生了一大批贫民富豪。而沈旭的父亲就是那个年代在他们市里一个小有名气的富豪。本来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令人羡慕的生活可是因为沈旭的父亲迷上了赌博而彻底改变了,不但把多年积攒的家产输了个干净,还借了高利贷。赌博就跟吸毒一样只要你沾上了想要再戒掉就不容易了。十赌九输一赢是庄家,这话不少人都知道可是真到时候能醒悟的基本没有所以只能一步步的往下陷,不但倾家荡产还要欠下高利贷。后来因为债主bi债而实在无力偿还便跳楼自杀了,而母亲因受不了刺激得了精神病住进了医院两年前失足掉入河里淹死了,悲惨的遭遇形成了他孤僻的性格,他恨这些开设赌场贩高利贷的黑社会但又希望成为比他们更厉害的黑社会因为这样就能为他的父母报仇了,在他的思想里如果没有这些人他会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可是这一切全没了,所以他恨。恨他的父亲更恨这些黑社会。

\r后来他成了没爹没娘的孩子,就自己在社会上闯荡因为他下手特别狠,反正大不了就死了呗。他这么想别人可不这么想,人家很惜命,没人愿意和他玩命渐渐的他在这条街上有了点名号,手底下有10来个弟兄。2个月前他被一家歌舞厅的老板看上请他去当保安,说是保安其实就是看场子的,因为像这种歌舞厅基本上都是晚上营业的,有些道上的来玩喝酒喝高了容易闹事所以一般老板都爱请几个道上有点名号的镇一下他们,闹事时说两句场面话,混黑道的都爱面子你给足了他的面子他自然就不能驳了你的面子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实在不行再用强给他请出去。和他在一起的兄弟跟他最好的有两个,一个叫张亮另一个叫陈晨,张亮走的是野路子每次干架他总是第一个上跟人玩命大有不死不休的气势,而陈晨其实就是一个狗头军师,每次干架时他总是能想出一些特别损的招但却非常有用为人也非常讲义气,所以沈旭愿意和他们俩在一块,其他的人就属于墙头草类型的了.

\r歌舞厅的老板叫刘华,40多岁为人挺仗义以前是个大混子,他们那个年代混的是义气,不像现在什么都要拿钱说话。有钱的时候恨不得拿你当大爷,见了你比见了他爹还亲,没钱的时候看见你都假装不认识。刘华以前也跟沈旭他爸见过几面,知道他们家的遭遇对他挺照顾,别人都是每个月5000块工资但惟独给他8000块(别看钱挺多,其实不多,你想想上个夜班还得给个2倍工资呢,何况这还是看场子,指不定哪天就得见血)他打心眼里记着老板的好因为自从父母去世之后真心对他好的人已经不多了,所以他非常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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