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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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鹿临川
  • 更新:2022-09-10 15:58:00
  • 最新章节:无情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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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马西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正是天启七年。小满,少阳相火。日时相冲,大凶。将将申时,忽地一阵风起,吹动了沙坡上那一人的香色官袍。二十余锦衣卫一律着黑衣,披斗篷,戴纱帽头笠,为首的叶千琅倚马而立,凝神看着一队人马在大漠中疾奔。

《无情物》精彩片段

骏马西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

正是天启七年。小满,少阳相火。日时相冲,大凶。

将将申时,忽地一阵风起,吹动了沙坡上那一人的香色官袍。

二十余锦衣卫一律着黑衣,披斗篷,戴纱帽头笠,为首的叶千琅倚马而立,凝神看着一队人马在大漠中疾奔。

西北绝域间,千里古道若河泱泱,万顷戈壁似海漭漭,只有几株红柳零星扎在黄沙里,肃杀艳丽,余处寸草不生。

锦衣卫此行是为追捕左杨二人的余党,明里是奉了天启帝的诏令,实也明白是魏忠贤矫旨逆行。叶千琅少时曾师承左光霁,学的也是为仁为善、忠君体国的儒家一套。只是时势弄人,现今他身为九千岁义子又兼锦衣卫指挥使,自是不念旧恩,不徇旧情,不仅亲自带人灭了左氏一府刀客,还亲手诛杀了恩师满门。

无爱欲,无憎怨,无缠碍,生逢乱世,活着毋庸一心慈悲,但凭两手杀孽。

偏偏就有不怕死的人,非以蚍蜉之力撼大树,于洪流逆水间,捞走了左家仅存的一双凫雏。

不过是追杀左光霁的一双幼子与部分残党,不单尽遣锦衣卫中的顶尖高手,更劳动指挥使亲自出马,想来这趟差事必不简单。二十余人持戈以待,眼见大漠中的人马愈行愈远,千户罗望上前提醒道:“大人,再不追就跑了。”

实则跑也跑不多远,被锦衣卫在屁股后头撵了几天,此刻迎风更是难行,这行人一个慢似一个,已是人疲马乏强弩之末。

“弓箭。”叶千琅向罗望索要弓箭,拉开长弓,搭箭就射——

一箭穿颅而过,跑在最前头的那个汉子应声堕马,转眼就被风沙埋去半个尸身。

跟随头马的马匹吃了这一吓,当即踯蹋惊嘶,另有三人被受惊的马匹甩下马鞍,其余人马不得不勒缰停下。

叶千琅又连放两箭,只听嗖嗖两声,方才从沙地里爬起来的两个男子便相继倒下,都是干干脆脆一箭穿颅,尸身扑地一前一后,至死仍未瞑目。

跌下马来的第三个汉子还未来得及起身,他身旁一位白衣公子已迅速挥出长剑,挡开了挟风声而来的第三支箭,听他大喊道:“几位大哥,高盟主稍后便会来接应,还请带公子们先走!”

白衣公子轻功不错,提剑一跃已掠出丈远,径直朝沙坡上的一干人杀来。

锦衣卫齐齐搭箭欲射,叶千琅反倒抬手制止,这人名叫鹿临川,不止与自己相识于年少时,说起来还算师出同门。

鹿氏原也是位列三公的世家大族,府内人丁兴旺,往来旃旌不绝。到了鹿公焕这一辈,因倦于朝内党争不休,便主动向万历帝辞去内阁辅臣之位。虽说这般明哲保身实情非得已,退隐后倒也颇得布衣之趣,唯一的憾事便是膝下单薄,仅留下鹿临川一根独苗。

幸而这根独苗不辱家风,不仅生得面貌清秀颇似好女,更能文能武无一不通,一手出神入化的惊鸿剑法师承武学名家,还因颇擅雕刻技法,尤得熹宗欢心。

鹿临川与叶千琅同是左光霁的学生,天启二年高中探花,据传他廷对时的文章笔酣墨饱之甚,羞煞了满朝的翰林元老,熹宗本欲钦点鹿临川为状元,又恐十六岁的状元会惹来非议,这才退而求次点了一个探花。想他如今也不过弱冠有二,还比叶千琅小了两三岁,此刻竟是满目的孤绝悲愤,一副视死如归之态。

叶千琅不欲射杀鹿临川,倒非是念及同门之谊,动了恻隐之心。

直到来人距自己不出多远,他才解下黑色披风,飞身相迎,不拔刀不运内力,只蓄三分真气于指间,徒手与对方过招。

这厢如此敷衍,那头却不敢不全力以赴,鹿临川以全身内力灌入掌中惊鸿剑,欲豁出命去相搏。

见对方腾身一式“飞鸿不欲归”,以同归于尽之势直取自己的天灵盖,叶千琅竟不闪不避,下盘动亦不动,五指翩翻如拢捻琵琶,先卸去凌厉剑势,再以中指食指并戟一夹——他的手指极其修长,肌肤细致如冰蚕寒绡,骨节华美得更胜女子,唯一不足便是肤色苍白得过于骇人。

惊鸿剑为两指夹住竟再难砍下一分,鹿临川只觉一股寒气自剑柄传来,冻得他心窍一凉几乎停跳,低眸一看,剑身上不知何时已覆上了一层冰霜。

大漠里日头毒辣,剑身上的冰霜反倒凝而不化,须臾又将他的手腕冻住。

叶千琅两指用力,将对方拉近自己面前,抬手掸了掸落在肩上的沙粒,道:“剑是好剑,功夫却不太行。”

四目咫尺相对,鹿临川不由一凛——他早些年自是见过叶千琅,可眼前这人哪里还有一分昔日模样,肤色青白,唇色偏紫,飞鬓剑眉下一双凤目极黑、极冷,尤是单耳戴着一只孔雀蓝耳坠,想他叶千琅既非番邦异族,更非生得女相,戴着耳坠本该诸多怪异,只因他样貌俊美已极,反倒更添几分令人生畏的妖邪气息。

便是这愣神一瞬,腕上的寒气寸寸侵逼,执剑的右臂似被针尖儿扎了好一通,痛过之后又立失知觉。唯恐寒气入体,鹿临川忙运转真气护住心脉,又以左手化作虎爪,以擒拿之势袭向叶千琅的喉咙——对方竟早有所料,只以两指轻轻一拭,已连击于他左臂的阳池、支沟、四渎三穴,以巧劲化解了这一击。

似也不存杀念,叶千琅放开鹿临川,道:“你我师出同门,留下督主要的东西,我可以饶你不死。”

鹿临川厉声道:“好个叶大人……你认贼作父助纣为虐,竟还有脸自称与我师出同门?”

叶千琅反问道:“何以是贼?”

“魏阉擅权,植谗佞为党羽,兴冤狱,杀忠良,更肆意敛财于百姓,致使民不聊生内乱四起……”想起百姓易子相食、饿殍遍野的种种惨状,想起后金兵攻占开原、并吞叶赫的幕幕耻辱,鹿临川面现血色,手足俱颤,慷慨质问道,“而今强寇眈眈在侧,大明已是垒卵之危……这魏阉难道不是国之蠹害?难道不是‘贼’?!”

叶千琅淡淡道:“是又如何?”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也多,鹿临川立时抖腕出剑,惊鸿剑法泻若银河飞瀑,连环刺向对方要害。

叶千琅身形一动,腰间绣春刀呛啷出鞘,一时刀剑争鸣相交。

叶指挥使所习的内功心法曰“五阴焚心决”,走得是极其诡谲阴寒的路子,可一手刀法却流传自战国,素以刚劲剽悍闻名。

然而此刻惊鸿剑出剑狠且快,招招是殊死一搏的猛攻,而绣春刀的刀势却忽急忽慢,似全不渴于求胜,只在这一刚一柔、一寒一烈间反复拿捏琢磨,仿佛这天地间无我亦无它,只有这刀光剑影,红柳黄沙。

只在某一霎,叶千琅刀势惊变,鹿临川几于瞬间趋于不支,愈恨愈急,愈急便愈穷于应付,又拆二十招后颓势更显,便连那身飞鱼服的袍角也摸不着了。

漆黑凤目倏忽灿若岩下电,只听“珰”一声惊鸿剑一折为二,叶千琅霍然收刀,玄色的飞鱼服上满沾鲜血,头上的黑纱武冠却纹丝不乱。

鹿临川白衣尽红跪在地上,身上负刀伤数十处,虽因对方未尽全力而未毙命,却也没有再战之力了。

垂目看着这将死之人,叶千琅眉头微蹙,目光也不知是怜是鄙,将绣春刀抵于鹿临川肩头,抽转刀身拭了两下,便拭干净了刀上血迹。

听他淡声道:“春秋刀法已成,多谢。”

可怜这冰雪聪明的鹿探花方才明白过来,这人方才刀下容情,不过是借自己练练刀罢了,而今他抖抖衣袖,杀一个人,一如抹掉衣襟上的一粒饭黏子。

慢慢爬着欲取回埋在沙里的断剑,叶千琅轻施步法,在那血手摸到鲛皮剑柄之前,挡在了他的身前。

遍体刀伤已快将血流干了去,鹿临川勉力将腰杆儿扳得笔直,道:“大丈夫不饮浊泉水,不息曲木阴……我便将那东西毁了,也必不……必不给你……”

叶千琅闭起眼睛,面露一丝倦色,似也不欲多劝:“如此冥顽,便是找死了。”

鹿临川正当闭目待死,却忽地入耳一个声音,浑厚低沉,如空井回音:

“刀非好刀,功夫就更不行了。”

放眼放去,遐景是黄沙一片,迩景是一片黄沙,这一人一马却不知何时出现在这片沙漠里,莫说叶千琅未分心留意,便是沙坡上的罗望一干人也无一瞧见。再细细看一眼这马上之人,随意束着一件对襟的丝织白袍,衣襟半敞,露出大片胸膛,肤色比酥酪稍深三分,比蜜酒略浅一筹,更衬得他身姿壮美,远胜一般男子。

全身不饰一物,便连头发也是散着的。


全身不饰一物,便连头发也是散着的。

唯独脸上戴着一只黄金面具,半人半兽古怪狰狞,而露出的那双眼睛却是既深邃又深情,似晦似明蚀人魂骨,愈发令他不似常人倒似鬼魅。

叶千琅见这人马背上系着一件东西,以最为寻常的黑布包裹,形状却好似一柄宝刀。

白袍人复又摇头轻叹:“可惜。”

辨出这如井中回音的说话声并非来自本人,而是腹语,叶千琅面无表情道:“可惜什么?”

白袍人轻轻一笑,语声尽是戏谑之意:“本是秀色若可餐,可惜面色却不太好。”

犹是那般神色冷清,叶千琅看着马上之人,忽然足尖轻点,犹如一道金光跃入空中。

白袍人见状立即腾身相迎,两人在空中各出一掌——

一掌劈落飘飘红柳,一掌激起滔滔黄沙,两人同时大感一惊:好深的内力!

便是十指相并、肌肤相贴的瞬间,叶千琅脸色微微一变,只觉一道激越暖流由掌心传入,直击五脏,遍游百骸,竟是说不出的温暖快意。

习武的人提起五阴焚心决,大多爱之极又惮之切,只因其至精至绝却也邪乎其邪,曾惹来多少江湖血雨腥风事。

只不过这门心法固然妖邪,据传却是由一位佛门高僧所创,彼时那高僧还是一刚入寺门的小沙弥,白天诵经夜里抄经,如是寒更暑替四十余载,竟醍醐灌顶悟得一门绝顶内功。五阴曰色、受、想、行、识,修炼这门心法必得先使身心清静,破五阴、灭五浊,否则一念错,必入魔道,必遭苦报。

然而叶指挥使虽斩断了七情六欲,却未能真正入佛知见,再加上早些年练功过于贪求速进,这祸根一早便埋于奇筋八脉间,近两年寒气侵入心脉,发作起来更是苦不堪言。

并掌之后,白袍人稳稳落回马上,叶千琅亦双足陷进沙里,毫厘不退。

沉默片刻,叶千琅垂目扫了一眼已厥过去的鹿临川,道:“你要救他?”

白袍人道:“不错。”

叶指挥使虽从未自认人下,然真的认起输来倒也毫不扭捏,听他平静道:“我的功夫不如你。”

白袍人道:“不错。”

“然而一百招内你我不相上下,三百招内你我难分伯仲,五百招后我力尽而亡……”叶千琅微微一扯嘴角,“你也必不能全身而退。”

“不错。”白袍人点了点头,忽又轻声一笑,“倒也……未必。”

一时狂风大作,尘沙四起,除了叶千琅的坐骑雪魄低头打出一声响鼻,余马皆惊嘶不已。

鹿临川原是昏迷不醒,怎料他周围的黄沙却忽地下陷,打着旋儿地把他往沙里拉扯,似流沙却比流沙速度更快,转眼便没过他的头顶。

锦衣卫众番役俱是瞠目结舌,唯那一双凤眼深晦如旧,少顷,叶千琅才对马上之人道:“你是一刀连城。”

一言既出,锦衣卫大惊,白袍人大笑,而叶千琅不惊亦不乍,说的是这片大漠间最神奇的名字,神色倒平静如许。

自古以来,这西北绝域间就时闹响马,恼煞了庙堂里的皇帝爷。

许是正应了那句“崽卖爷田不心疼”的俗话,眼下的大明朝内忧外患,早已没了昔日西域万国来朝的盛景,可天山冬夏雪,交河南北流,一条丝路横连东西,延袤万里,依旧是胡汉通商往来的襟喉之地。何况西北素来民风彪悍,多出响马流寇本也不足为奇。

然而能把盗匪这一行当干成传说,只怕华夏千年也就独出一人,便是远在京师的叶千琅也久闻其人其事。

然而能把盗匪这一行当干成传说,只怕华夏千年也就独出一人,便是远在京师的叶千琅也久闻其人其事。

无人知晓他的真实姓名,他出现即是一人一刀,刀法又独步天下快不可破,也不知哪个嘴快的先传了一声“一刀连城”,这个名字便渐渐流传开去;也无人知晓他的真实面貌,只因他只肯以黄金面具示人,惹得一些贼匪竞相仿效,也戴着黄金面具出去劫掠,一个个画虎不成反类犬。

甚至也无人知晓,这一刀连城到底是人还是鬼。

有说他神出鬼没,能撒豆成兵也能呼风唤雨,他与他的人马常在大漠里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千军万马也视若无睹;也有说他喜怒无常,脾性莫测,能将劫来的金银随意分给饥民,也能于一夜间敲骨吸髓,屠尽一个村落百余口人,连只活禽都不给你留下。

又说光宗年间,朝廷为笼络一刀连城抗击后金,特遣钦差去西域封他为“镇西将军”并授镇西将军印。本是两相欢喜的一桩好事,怎料一刀连城竟斩下那钦差的头颅,装于一只填满香料的金丝楠木盒中,又令人送回了京师。满朝文武悉不知情,还以为是这响马头子感念皇恩浩荡,特向朝廷献上什么珍罕之物——结果盒盖一开,竟滚出一只血淋淋的人头,嘴里还衔着那枚大印,吓得几个翰林老儒当场跌在地上——若不是光宗荒淫无度,只当了一个月的短命皇帝,这等欺君之罪定要兴兵讨伐,万不会如此鹘突了事。

叶千琅曾听魏忠贤提过,东厂督主提起此事权当提起一个笑话,只道一个响马头子手下养着近万人,竟宁肯为祸一方也不愿接受封赏,也不知是不是傻。

天色忽地暗了,这个人许是真有呼风唤雨的本事,原本平静的大漠竟无端端起了沙暴。

“大人……你看!”

其实不必罗望提醒,叶千琅也看见了,沙暴来得急且快,远看天地相接压压一片,仿佛一道高逾数十丈的沙墙,正以山崩之势朝他们扑来。

“大人……快走!”见叶千琅仍与一刀连城对峙,罗望又道,“大人,快走……再不走就迟了!”

马上之人白袍猎猎翻飞,发丝涌动如墨,似全不畏惧这咫尺相距的沙暴,只笑道:“大人不妨听你属下一劝,你自己都命在旦夕,又何必执着于别人的生死。”

风已大得人与马都站立不住,一株株红柳被接连拔起,混着漫天黄沙,打着旋子飞舞。见那沙墙越逼越近,叶千琅转身欲去,方道一声“后会有期”,却见方才消失的鹿临川不知何时已出现在了一刀连城的马背上。

一刀连城将昏迷不醒的鹿临川拢在两臂之间,竟欲掉头去往沙暴方向。

罗望见叶千琅立在原地,面孔冷峻目光阴戾,知他是心有不甘,便又劝道:“大人,鹿临川且先容他带走,眼下这沙暴太过危险,缉捕一事还须从长计议。”

叶千琅微微颌首,众锦衣卫番役得令上马,纷纷牵着马缰调转了马头。

然叶千琅仍不动身,凝目望着渐去渐远的一刀连城,嘴角忽生一个冷笑:“想把人从我这儿带走也可以——只要是死的。”言未毕,忽地双足一点跃入空中,他凝真气于五指,似在掌间绞上一股白纱,朝那马上的两人凌空劈了出去——

一刀连城也未料到叶千琅会追入沙暴中来,一时无暇闪避,竟以自己的后背护住鹿临川,生生挡下对方这一掌。

这一掌叶千琅几乎没留半分余力,无论何等高手,只怕都要断气须臾——可马背上的一刀连城身子剧烈一晃,竟还能强撑住不倒下,只见他一踏马镫,胯下烈马飞出十余米,转眼消失于风眼之中。

“走!”叶千琅飞身上马,在雪魄的领头下二十余匹快马奋蹄向前,直奔关城,终免于被沙暴吞没。

关城内往来复杂,朝廷鞭长莫及顾不上这边陲之地,号称“九土之土”的大土司穆赫便顺势掌管了西北西南的大片地方。此趟在别人的地盘上缉捕朝廷要犯,叶千琅虽不欲瞒穆赫眼目,倒也不打算与这土司大人过从甚密,所以着罗望寻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暂且洗洗风尘,歇歇脚。

正是寻常人家置酒用膳的时辰。风雨欲来,长天色暖,抬头见得流霞三分紫伴七分红,恰似一位丽人披罗衣,舞长袖,为这边陲古城平添几许旖旎风华。

小二虽不识得这身飞鱼服,却也能从这二十余人的神态气势一眼瞧出,这些绝非能招惹的客。当下听从吩咐,笑眯眯地收下对方递来的金子,将店内寥寥数客一并撵尽,又好酒好菜地置备着。

抖落一身尘沙,换上一袭寻常锦袍,叶千琅独在房内,闭目盘坐于榻上。

正是运功疗伤的紧要关头,万万不容外人打扰。罗望自觉持刀立于房门口,眉眼凝重颇带煞气。

若置北斗于体内要穴,琁玑玉衡各自归位。气走天突、气舍、膻中,沉之水分、天枢、丹田——忽感真气行之不顺,反倒惊蹿了体内的寒气,叶千琅四体俱颤,面色忽白忽绛忽紫,又强行运功片刻,甫一睁眼,便吐出一口暗色的血。

自将锦袍扯开,只见心口处已冻得青紫,浑似与生俱来的一块胎记。


自将锦袍扯开,只见心口处已冻得青紫,浑似与生俱来的一块胎记。

“大人!”罗望见了,心忧如焚下也不顾礼数,当即冲入房内。

二话不说便跃至榻上,盘腿坐于叶千琅身后,轻推两掌,将自己的真气源源不断灌入对方体内。

罗望自幼练得一门神功曰“乾坤十二经”,分《乾六经》《坤六经》二部,乾主阳,坤主阴,须阴阳合一兼收并蓄,方能令武功大进。只是近两年叶指挥使的寒毒发作日益频繁,这罗千户便渐弃了坤六经,单攻其阳刚一路。

罗望气走得急,恨不能将自己这一身功力全泻过去,然而无论掌间的真气耗损多少,只觉浑似泥牛入海,叶千琅体内的寒气既不稍减一分,也不排斥相抗,反有一丝丝极为绵柔的寒意逆施而来,细若蛛丝毛发,不断寻隙钻入骨中……

“你内功修为太浅,何必白费力气——”

话音未必,体内寒气突地暴增,一直阖目运功的叶千琅脸色一变,两眼一睁,反身一掌便袭向罗望的面门。

罗望下意识出掌去接,可他本就不是叶千琅的对手,此刻对方寒毒发作,神智近于全失,手下劲力便更显狞恶。

勉强挡了两掌,罗望已被叶千琅压于身下,衣襟被一把扯开,对方埋脸于他脖颈,一口咬下——汩汩热血自颈间流出,阵阵寒气又同时激入体内,罗望咬牙强忍,不过片刻光景已冻得面青唇紫,连眉毛上都覆上了一层白霜,他竟还心忖若能将对方寒毒治愈,这样倒也不错。

叶千琅体内寒气平息,抹了抹嘴边血迹,重又盘坐运功,而一旁的罗望已力尽伏倒,冻得像一条腊月里的蛇。

半晌才勉力爬起,竟还责怪自己道:“卑职一得空便修习乾坤十二经,奈何卑职资质平平,始终未能参破此经奥义,不能为大人驱散寒毒……”

“你非是资质平平,却是想的太多。”叶千琅再次睁开眼睛,虽说脸色比方才稍好了些,可看着还是白森森的若个死人。

眼下俩人挨得近,叶指挥使寒毒发作险些入魔,也难得卸下了那身高高在上的威风,一双眼睛扫过去,倒定在了对方脸上。

罗望忙低头道:“卑职不敢。”

忽感右眼一亮,原是叶千琅撩开了他一片挡脸的头发。

只见那发片下掩着一块烧伤疤痕,肉芽狰狞,生生毁了一张本当英俊的脸。

这只手美若寒玉,指尖毫无温度,蜿蜒摩挲过他的面颊。

许是沙暴之后常见暴雨,屋内闷得异常,几欲令人呼吸停滞。

一双漆黑凤目近在咫尺,罗望心虚自己样貌太丑,不敢撄其目中锋芒,只垂着眼睛岔话道:“便是一个月前,卑职还能以乾六经的内功为大人稍御寒气,如今却毫无作用,莫不是这五阴焚心决的阴毒已周流全身了?”

叶千琅以手指抚摩对方脸上疤痕,语气淡漠得仿似议论别人的生死:“这些年我几乎修习遍天下所有纯阳的武学,可惜无一有用,只怕这体内的寒毒最多也就能再克制三个月。”

“三个月后呢?”

“三个月后非疯即死。”

罗望心急道:“大人,难道就无别的法子?”

“法子倒或许还有。”叶千琅看似并不愿就此多言,抬手于对方脸上轻拍一下,面上薄薄带了两分倦意,“你且出去守着。”

又闭上了眼睛,这下却非是再修习什么春秋刀法里的内功,而是两掌向上置于膝上,看似入了禅定。

人已入定,心却难得不太平静。

叶指挥使生来就是冷性情。想这一路迁升、几易其主,大半也要归功于这对人不亲、不信的性子。实则倒不是为了名利曲意为之,想他幼时遭遇“禾稼不登,人皆相食”的灾年,亲眼见父母姐姐挨个饿死,还能靠着刨树根、掘鼠洞等法子活下来,可见这人对人间亲情虽无十分执念,求生的本能倒如兽类一般。

叶指挥使生来就是冷性情。想这一路迁升、几易其主,大半也要归功于这对人不亲、不信的性子。实则倒不是为了名利曲意为之,想他幼时遭遇“禾稼不登,人皆相食”的灾年,亲眼见父母姐姐挨个饿死,还能靠着刨树根、掘鼠洞等法子活下来,可见这人对人间亲情虽无十分执念,求生的本能倒如兽类一般。

眼下寒毒发作苦不堪言,叶千琅不由想起先前与那人并掌之感,按说他十七岁已任职锦衣卫,期间见过各类武功各色高手,却从未见过这般浑厚精湛的内力,至阳至劲,恰与五阴焚心决相生相克……

一刀连城。

即便没有鹿临川,自己也是要找上门去的。

“大人……”见叶千琅脸色恹恹,吐纳亦无声息,罗望将后话咽下,轻叹了口气,转身守在了房门口。

日头渐渐向西,投下一片斑驳光影于窗前地上,复又归于一丝金线。泥窗后,一只老鸹扑棱棱突入长空,啼声凄厉绵邈,许是店小二已置备好了酒菜,一嗅鼻子,尽是勾人的肉膻味。

窗前的光亮攸地消失,油灯还未点上,客栈里极黑,极静。立在这一片油腻狭小的暗处,罗望静静等着一场暴雨,心眼却蓦地一亮,不见这天启末年的荒凉西域,倒看见了万历三十八年的一地牡丹。

大明朝盛极而衰,万历帝不郊、不庙亦不朝,朝中,文官与文官互相倾轧,后宫,宦官与宦官各自邀宠,彼时大明朝最得势的还不是今日的九千岁魏忠贤,而是擢司礼秉笔太监的王安。

便是太监也懂养儿防老之道,王安在京里某一处大宅里种了万株牡丹,又收了一拨孩子,遣人教他们武功,因他素来与东林党人走得近,还从中拣了几个出挑的送去左光霁那里读书。

罗望便是那时候第一眼见到了叶千琅。

犹记得那日牡丹花好得罕见,可对这人的初见印象却是平平,想当时罗望年满十五,正是这一拨孩子中最年长的一个,而初入王府的叶千琅却是其中最小一个,一个八九岁的奶娃子,饿得皮包着骨,一张脸还大不过一朵开到极处的牡丹花,任人忍住不欺负他都难。

殊不知这奶娃子养了几天便脱胎换骨,变得脸如瓷碟臂似嫩藕,更会讨巧。别的孩子都管不怒自威的老太监叫“厂公”,唯独他管王安叫“阿公”。只要王安来宅子里探望这些小的,他必跟认亲似的黏着不放,怯生生扯拽着王安的衣角,一口一声“阿公”,走哪儿跟哪儿是寸步不离。

也不知是不是这一字之差的亲昵与慰藉,王安确也格外喜欢叶千琅,每逢见他,都要把他抱在自己膝上,有时与他讲些忠君体国的道理,有时与他讲些宫禁里的趣事儿,一白发老头与一软糯团子亲昵相偎,颇有点含饴弄孙的意思。

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天启帝即位不久,王安失势于魏忠贤。魏忠贤窥伺东厂大权,与客氏同谋铲除王安,顺便就得抹去他那一宅子“余孽”。

一府数十口,除去几个老仆,余下的都是王安收养的孤儿寡女。大的弱冠有四,小的也就十来岁,一个个正慷慨激昂,合计着该当如何殊死一搏,叶千琅却不见了。

再见之时,牡丹花被暴雨摧折一地,锦衣卫高手已将这处老宅密密围住,而进门来的第一人竟是一个少年番子——

身上的飞鱼服已为雨水浇透,叶千琅倒提着绣春刀,眉眼清俊,杀意凛凛。

大雨中,他一字一顿道:王安已死,降者赦,逆者杀。

有人敢当这悖逆的头雁,别的雏儿怔过,惊过,也就降了。

可降是降了,却有个眉眼伶俐的年轻姑娘先起了头——放下刀剑之后,她走过叶千琅身前,冷不防朝他啐去一口。

除罗望外,余下十来个也纷纷效仿,叶千琅不争不辩亦不动,平心静气地受下了十余口唾沫。

魏忠贤本欲斩草除根一个不留,但见叶千琅武功高绝可堪一用,又见他亲手勒毙了王安,便冲手下挥了挥手道,这王安养的东西倒是能派上用场,倘还有愿归顺咱家的,就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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