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妻的将军沈怀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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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毅辰沈怀妆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休妻的将军沈怀妆》精彩片段

「将军出征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一个怀孕的女子。」


 前院鞭炮齐鸣,正在迎接元毅辰凯旋,而我尊敬的婆母以「后宅妇人不宜面见外男」为由,命我在画霜院等着。


 妙樱从前院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催促道:「小姐,你怎么没反应?」


 我拨金算盘的手一顿,故作高深地摇头,「他是将军,还是尊贵的承安侯,我骂不得,打不过,不如省点力气,多赚点银子。」


 比起丈夫纳妾,我觉着还是没钱更为恐怖。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可她明明知道,大婚当日,元毅辰奉命前往边疆,只仓促揭了盖头,一走就是两年,只怕此时他连我长什么样也不记得。


 若是我肚子争气,那才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秋风瑟瑟,画霜院中的梧桐叶子开始泛黄,摇摇欲坠。


 妙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自顾地坐在我对面,拿起一本账册,幽幽道:「你赚的银子八辈子都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一听,甚觉有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想到我辛苦赚的银子可能会便宜某个倒霉孩子,我瞬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当即从百宝箱中拿出十万两银票,交到妙樱手上:「帮我把西郊的地买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西郊有千亩良田,原本属于某位大臣,可听说那家的独子得罪了明王,赔得倾家荡产,连祖产都卖了,这才保下了那个败家子。


 虽说我不缺钱,可地当真没多少,若是遇上天灾,有钱倒不如有地。


 多囤些粮食才是正经的。


 妙樱显然十分认同我的想法,自动忽略前院的事,凑到我跟前谄笑道:「小姐,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把西山的杏子林也买下来吧。」


 春暖花开,可以赏杏花,天气稍热时,可以吃到新鲜的杏子,吃不完的也可以拿去卖,稳赚不亏。


 我稍加思索,觉得甚好,大手一挥,「准了!」


 花钱的时候总是分外愉悦,看完账本,发现商铺的盈利又涨了不少,不禁感叹:「花钱的速度太慢,着实郁闷。」


 妙樱一脸无语。


 晚间,前院的丫鬟前来禀告,说是老夫人请我过去用膳。


 我特意换了身衣裳,华贵而不失优雅的云锦,嵌着五彩宝石的金钗,满绿的翡翠手镯,衬得我肤白如雪,娇艳无比。


 我像一只发着光的金孔雀,花枝招展地来到前院,看到我的一瞬间,婆母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嫌弃。


 「沈氏,来见过你妹妹。」


 我一看,许久不见的元毅辰的身后站着一位女子,小腹暂时还看不出隆起,羞羞切切的模样,脸颊染着红晕,头发枯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


 也不过如此嘛。


 元毅辰却对她十分在意,好似害怕我伤害她一般,将她护在身后,做足的保护的姿态。


 我笑道:「这就是夫君带回来的姑娘,长得真是……清新。」


 那姑娘脸色一僵,差点哭出来。


 元毅辰顿生怜爱之情,冷冷地瞥向我:「夫人为何要刁难柔儿?」


 元府的请帖送往各处,招摇到仿佛告诉全天下:我元毅辰宠妾灭妻,快来参我啊!


 朝中许久没有大事,御史们正愁不知怎样在陛下面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陛下不仅当众斥责了元毅辰,还将他的侯爵降为伯爵。


 我坐在酒楼里,一边喝茶,一边听着隔壁的客人聊八卦,他说得言之凿凿,像是真的一样。


 这酒楼亦是我的产业,走的是高端路线,客人非富即贵。


 二楼是雅间,为了防止隔墙有耳,这里的窗户纸只有薄薄的一层。场地也够大,只要稍稍收敛一点,隔壁绝不会听到谈话声。


 而隔壁的勇士显然毫不在意自己的话被人听去,颇有几分泼妇骂街的气势,将元毅辰从头到脚数落了好几遍。


 我吃着绿豆糕,听得津津有味。


 大约骂了半个时辰,绿豆糕吃了一盘,茶水也见了底。


 似乎是没词了,隔壁沉默了,我也起身,打算去释放一下。


 哪知隔壁突然换了话题,刚才大骂元毅辰的勇士道:「还没找到西郊的地是谁买了吗?」


 另一个男人唯唯诺诺:「是沈家小姐。她出了九万两银子,咱们王府里……实在没那么多钱。」


 我?


 踏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我整了整衣裳,吩咐小二再上一壶茶。


 勇士像是被噎住,半天不说一句话。


 正当我兴致缺缺时,只听他怒道:「元毅辰那么对她,她还帮他买地,真是蠢笨如猪!」


 说完还觉得不解气,又补充一句:「都不是好东西!」


 我:「……」


 杯中的茶水突然不香了,我又招谁惹谁了?骂元毅辰便罢了,我做错了什么?谁说我的地是买给他的?


 像是被气到一般,勇士将筷子一撂,怒气冲冲地走了。


 路过我门前时,他莫名其妙停住,一道目光像是穿透了薄薄的窗户纸,落在我身上。


 好在他没有冲进来。


 喝完第二壶茶,我终于憋不住,解决一番,一身轻松地打道回府。


 临走时,我随口说了一句:「二楼的窗户纸太薄了。」


 掌柜记下一笔,恭敬道:「东家放心,在下这就着人改进。」


 我点点头,坐上了回府的马车。


 一路上我都在想隔壁勇士的身份,听他们似乎提到了王府,还有西郊的地,莫非是……明王?


 声音似乎有些像,可他要买地干嘛?


 不及细想,马车停了下来,元府到了。


 石狮上的红绸已经被取下,走进大门,原本随处可见的红色都消失不见,整座宅子死气沉沉。


 难道勇士说得都是真的?元毅辰被降爵了?


 见我回来,老夫人指着我鼻子骂道:「家中都变天了,你还有心思出门,真是个丧门星!」


 我懒得与她争执,看着堆积在院中的家具器物,差点笑出声。


 若我没有猜错,这大概是元家的全部家当了。元毅辰为了心上人,不惜下了血本。


 当初娶我时,城中传出不少流言,说元毅辰是个吃软饭的,只会花媳妇的钱。


 老夫人为此记恨我许久,眼下得了机会,恨不得昭告天下,他们元家出息了,有得是钱!


 因此对元毅辰的铺张浪费,她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又往里添了一笔。


 谢柔脸色苍白,好像被这变故吓到,还没回过神。


 我笑着安慰道:「柔儿姑娘,别担心,只要夫君心里有你,这些俗物算不得什么。」


 她没有丝毫感激,反而怨恨地看着我。听老夫人又抱怨了几句,我这才知晓,原来陛下下了令,谢柔来自边境,很难保证不是敌国细作,婚事日后再说。


 原本还指着收些礼钱回本,如今真是血本无归。


 而元毅辰原本作为有功之臣,前途一片光明,经历此事,想要再有所作为,只怕困难。


 老夫人脸色十分不好,对谢柔的态度也天翻地覆,冷哼道:「既然陛下亲自下旨,那婚事便罢了。」


 若不是考虑到她的肚子,只怕现在就要将她扫地出门。


 我默不作声,总之不关我的事。


 元毅辰也不似之前那般维护谢柔,对母亲的话置若罔闻,他表情阴鸷,拳头紧握,「若不是明王处处针对,我也不至于受此责罚!」


 明王?


 我以为,既然撕破了脸,元毅辰很快就会同意和离,没想到,硬是拖到了开春,他始终不肯点头。


 妙樱陪着我唉声叹气,她刚从沈府回来,说我老爹听了我的遭遇,难过得少吃了半碗饭。


 我正感叹我们父女情深,没想到元毅辰居然来了,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我连敷衍都懒得敷衍,直接问:「你来作甚?」


 他脸上有隐藏不住的喜气,将休书扔在我脸上,一扫往日的阴霾,「你已不是元家妇,趁早搬离元府。」


 我愣了愣,这算是喜从天降?


 还是妙樱提醒我看看休书,我这才反应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不得不说,元毅辰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


 休妻的理由,居然是无所出!


 我为什么无所出,自己心里没数吗?非要头顶草原才会高兴?


 罢了罢了,只要能离开,无所出就无所出吧。


 我一刻也不愿多等,迅速开始打包行李,好在家中宅子多,元府附近就有一座。


 妙樱出门喊了几十个沈家人,将我的嫁妆搬到沈家宅子里。


 我出嫁时的嫁妆有九十九抬,搬完后,库房变得空空落落。


 至于其他我置办的东西,自然是要全部带走的。


 床单,被褥,衣裳,家具,锅碗瓢盆,样样都是花了大价钱买的,拿去当铺里换成银子也是好的。


 元毅辰院子里的东西也不能落下,我亲自指挥人搬,目光仔细搜寻,生怕漏了什么。


 正在喝粥的谢柔顾不得面子,挺着大肚子上前质问:「你在做什么?夫君已经把你休了,你凭什么动元家的东西?」


 我笑了,怪不得她总是用莫名其妙的表情看我,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原来是觉得我的荣华富贵都是元家给的,所以迫不及待想取而代之。


 「你刚来京城,不知道我的身份也情有可原。那我现在告诉你,我乃大祈第一富商沈在先的独女,你所睡得床铺、桌椅、器具,甚至你身上的布料,皆是我花钱买的。」


 考虑到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我十分大度得把她的东西都留了下来。


 在日落之前,我施施然走出元府。身后,随从扛着已经长出新芽的梧桐树,大口地喘着粗气。


 至于元府的老夫人看着空空荡荡的家和院子里的几个大坑,被气昏了过去,那肯定与我无关。


 我只知道,在我踏出元家门槛的那一刻,是我这两年中最轻松快乐的。


 至于沦为笑柄和谈资,我毫不在意,毕竟我依旧可以穿最好的衣裳,戴贵的首饰,赚最多的银子。


 我没有回沈家,家中兄长已经娶妻,虽然并不介意我回去,可我毕竟是被休,说出去不好听。


 我与妙樱寻了处别致的宅子,活得自由自在,大摇大摆地花钱,不用再担心,我的行为会给府上抹黑。


 西郊的酒楼也初见规模,单看雏形,已经可以将京城最好的酒楼比下去。等到建成,不知又是何等壮观。


 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我趁着时间充裕,将产业仔细巡察一遍,金算盘上下拨动,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数字。


 我感叹一句:「这么多钱,岂止是八辈子花不完,八百辈子也花不完啊!」


 妙樱投来一个幽怨的眼神,而后撺掇我带她下馆子。


 「走,小姐带你花钱去!」我揣上一沓银票,笑得人比花娇。


 妙樱翻了个白眼:「整个酒楼都是你的,花什么钱?」


 我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若是问哪里的小道消息最多,那除了青楼,就是酒楼。


 大厅最为热闹,我与妙樱坐在角落里,邻桌是两位身着华服的公子,而他们谈论的,正是我的前任夫婿。


 「也不知道景昭长公主看上他什么了,论身份,论才学,论相貌,他有哪一点出众?」


 「就是,听说为了尚公主,连糟糠之妻都休了,此等德行,当真令人不齿。」


 妙樱憋笑,我默默道:「我才不是糟糠。」


 不过总算明白,元毅辰为何突然同意放我走,原来是找好了下家。


 我虽家财万贯,但论地位,和长公主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傻子也知道选公主。


 那两位公子鄙视一番元毅辰,又将话题转到长公主的哥哥——明王身上。


 我还未再见景昭长公主,却听到了她的婚讯。


 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元毅辰再一次沦为笑柄。


 原来,陛下赐婚景昭长公主与庆德公世子,与元毅辰没有丝毫关系。


 我总算舒了一口气,这才像话,那样娇俏的小姑娘,怎么能给元毅辰那个傻子当续弦。


 听闻长公主喜爱作画,我当即从库房里翻出一幅吴大家的神仙卷,命妙樱送去明王府。


 本是一件小事,哪知第二天,明王居然亲自登门道谢。


 我连忙换了衣裳去见客,一路上发现许多陌生的人,有的抬箱子,有的捧盒子。


 正当我一头雾水时,明王起身迎了出来,平静地道:「沈小姐送的礼物太贵重,在下受之有愧,在府中挑了些俗物,回赠小姐,还请笑纳。」


 我心说,东西也不是送给你的……忽然转头看向妙樱,她也难掩震惊。


 看来是送错了人。


 这时也不能再反口,只好干巴巴地道:「王爷太客气了,您喜欢就好,也不值什么钱。」


 早年吴大家扬名之前,曾在沈家做客,白吃白喝当然不好意思,就画了许多画赠予我爹。


 后来他一朝成名天下知,画作万金难求,我爹这才命人将满满一屋子的画收起。


 说来确实不值钱,几顿饭罢了。


 明王沉默了半晌,幽幽道:「沈小姐果然财大气粗。」


 我选择保持沉默。


 气氛变得尴尬起来,我只好偷偷打量明王送来的东西。


 看一眼,珠光宝气,华丽不凡。


 第二眼,好像有哪里不对。


 累丝金凤簪,双鸾衔珠金步摇,金丝凤纹锦缎……


 这是想让我死?


 我两股战战,声音颤抖,就差给他跪下了,「王爷,我还不想死啊!」


 他愣住:「谁要你死了?」


 看他的样子,难不成不知道他送来的是什么东西?


 「小女只是平民,用不得凤凰图样,王爷折煞小女了。」


 他看了眼自己带来的东西,沉默片刻,淡然道:「东西留着,以后就能用了。」


 这东西只有后宫的娘娘和公主、王妃能用,我就是留到天荒地老也用不上啊!


 等等!


 莫不是他看上我了?


 或许是看上我的钱?


 思考片刻,还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沈家的产业,以及明王败家的速度,我摇了摇头,终止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他也没再久留,临走前,还告诉我一个最新的八卦:「元毅辰已经开始变卖东西了。」


 没想到堂堂王爷也关心八卦,我瞬间觉得关系亲近了许多,连笑容都灿烂了几分,「多谢王爷。」


 至于谢什么,他应当知晓。


 10


 五月,天气已经变热,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


 倚栏眺望,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走进了才能发现,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


 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我盛装出席,暗红色的织锦裙,为了应景,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


 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


 杏子酸甜开胃,引得众人交口称赞。


 不少人当即决定,吃完饭,再去西山摘杏,这才不虚此行。


 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比起城中的繁华,此处别有一番风味。


 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见到我,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沈小姐,此地真是妙极,不知在下能否入股?」


 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他倒十分善解人意,主动道:「我开玩笑的。」


 行吧,你很幽默。


 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山间凉风习习,也不觉得热。


 「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还好我砸的钱多。


 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忽然露出笑容,一时间,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


 「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他叹了口气:「可惜,囊中羞涩。」


 我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


 好像,是很小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


 那时大祈发生洪灾,粮价飞涨,许多百姓吃不上饭。


 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纷纷涌进京城,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


 沈家有不少存粮,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父亲支了粥棚布施,粥越煮越稀,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看上去像清水一般。


 我喝着清粥时,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清甜的香味,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


 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而后将绿豆糕掰碎,扔进了锅里。


 灾民众多,粥不够分,只能紧着孩子。


 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回味着那一丝丝甜。


 我与男孩坐在一旁,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


 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


 直到分别时,男孩对我说,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做吃不完的绿豆糕。


 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表情认真严肃。


 我说:「我会成为大祈最厉害的女商人,赚最多的钱,把你的地和绿豆糕全买走!」


 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在一起,虽然很是违和,但也勉强能说得过去。


 他一直将儿时的承诺记在心里,我心中感动,同时又有几分肝疼。


 合着您老败家还是为了我?


 想到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我不仅肝疼,肉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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