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番外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宠上天蒋庆国陆婉
  • 结局+番外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宠上天蒋庆国陆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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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暴富的喵喵
  • 更新:2024-12-21 09:35:00
  • 最新章节: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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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豆瓣酱加了两勺,干辣椒加了一把。

没一会儿,锅里就升腾起来了香味儿。

接下来就是倒入切好的猪大肠,翻炒了一下,然后再下配菜,调料。

很快,一锅爆炒肥肠就做好了。

闻着肥肠的香味儿,陆婉都馋到了。

很久没吃这道菜,真是不自觉的往肚子里咽口水。

知青点的知青也闻到了香味儿,都从屋子里出来。

“陆知青,你又做什么好吃的,真香啊!”

“是啊,这太香了吧!闻着味儿都馋的睡不着。”

“……”

“……”

面对询问,陆婉大大方方的表示道,“这是猪大肠,我洗好了,烧出来的!”

大家听到陆婉说烧出来是猪大肠,都不敢相信。

因为猪大肠什么样的他们很清楚,根本不能吃。

那么臭烘烘的东西,烧出来肯定也臭。

然而陆婉炒出来的猪大肠,分明非常香,哪还有一丝臭味?

不过大家很快想起来,陆婉方才好像就是在清洗猪大肠。

“陆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吧,猪大肠能炒的这么香?”

“是啊,这味道,闻着感觉比肉还香呢!”

“陆知青,你太能干了,这是这是变废为宝呀!那么臭的猪大肠,你能炒得这么香!

闻着不错,吃起来应该也不差吧?”

陆婉很大方道,“我炒的多,大家要是不嫌弃的话,都尝尝呗?”

说着,陆婉拿了两个碗出来,装了满满两大碗的肥肠,足够几个知青分着吃的了。

虽然大家对猪大肠多少有些抵触,但被陆婉炒出来的香味儿吸引的打算尝尝,看看味道到底如何。

许芳是个胆子大的,第一个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块肥肠就塞到了嘴里。

尝到了味道以后,许芳满脸惊艳的表情,“陆知青,你确定这是猪大肠吗?

这也太好吃了吧?

我感觉比我平时吃的肉还好吃!

味道太棒了!”

许芳说着,又拿着筷子,继续夹了一块猪大肠塞到了嘴里。

大家见许芳说好吃,都按捺不住了,也跟着拿着筷子,尝起来了猪大肠的味道。

等着大家都尝了后,纷纷夸赞好吃。

“陆知青这手艺,比国营饭店的厨子还要来的厉害呢!猪大肠炒的也太好了!”

“真香,一点儿也不臭!”

“陆知青,你这厨子跟谁学的呀,这么好!真喜欢吃你做的东西!”

“……”

“……”

得到了大家的夸赞,陆婉心里自然是高兴的。

很快,一大碗猪大肠就被几个知青给一扫而光。

眼看着另一碗也要被吃光了,刘丽丽和蒋庆国赶紧拿着筷子,准备尝尝,不然得被别人给吃完了,他们都吃不上。

大家都说好吃,那不会差。

要是不能吃,大家也不至于吃这么多。

加上不断飘出来的香味,让人想试一试。

看到刘丽丽和蒋庆国伸了筷子过来,陆婉立马怼了句,“你们方才不是说,猪大肠不能吃么?

给狗吃,狗都不吃的东西,你们吃什么?”

陆婉的话让刘丽丽和蒋庆国的脸顿时涨的通红。

之前他们确实嫌弃来着,肯定想到陆婉能做的好吃啊!

其他的知青听陆婉这么一说,赶紧跟着道,“刘知青,蒋知青,既然你们嫌弃,那就别吃,正好我们吃!”

“是啊,嫌弃就别吃了,现在好意思动筷子哩!”

刘丽丽和蒋庆国两个人被说的没办法,只能收起筷子。

看着别人吃的那么香,只能默默的咽口水。

陆婉看到这对渣男贱人,冷笑了一声。

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往后啊,她的便宜,他们一点都别想占到!

……

苏家这边。

苏振华将野猪处理好,肉备好了,明天拿去县城卖。

苏振华冲朱爱花问道,“娘,咱家还留几斤肉下来吃?”

朱爱花道,“留两斤吧,猪头估计卖不上价,也留下来,其他的都拿去县城卖了。”

苏振华点了点头,“成!”

两斤肉,再加猪头肉,差不多够一家人吃了。

其他的拿出去卖,他好给陆婉换彩礼钱。

一旁的赵玉梅见只留这么点肉,开始嘀咕起来,“娘,咱家难得吃上肉,就留这么点够吃吗?一人只怕吃不上几块肉的,十几口人呢。

要是没肉就算了,这么大一头猪,二百多斤肉,就不能多留点……”

听到赵玉梅的话,朱爱花翻了一个大白眼,直接怼了一句,“呵呵,你现在倒是好意思说了~

老三的彩礼,你不乐意让家里出,现在她打回来的野猪肉,还要留着卖钱当彩礼呢!你甭惦记!”

赵玉梅也自知没理,没办法,只好闭了嘴。

朱爱花就是看不惯赵玉梅这点。

一家人,不应该同心同力的做事吗?

她倒好,好事惦记,不好的事拒绝参与。

苏振华没说什么,反正对他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把娶陆婉的彩礼钱准备好。

朱爱花到了苏振华跟前,将陆婉买了一辆自行车当陪嫁的事和儿子提了下。

苏振华听了,自然是没想到陆婉还买了自行车。

本来,她下嫁给他,苏振华心里就觉得挺亏欠的了,现在知道陆文婉还拿了这么好的陪嫁,苏振华更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和他在一起,到底是委屈了她。

经济上苏振华拿不出多少好东西,只能等她嫁给他以后,他加倍的对她好,疼她爱她,补偿她!

“老三,这是陆知青包的肉包子,昨个儿特意给咱家送了二十几个过来。

我们都尝过了,这是留给你的。

你尝尝,陆知青包的包子味道可好了,还是肉馅儿的。”

朱爱花将留的热包子热好,给苏振华端了过来。

苏振华听到陆婉给送了肉包子,心里自然美美的。

一看朱爱花给他留了那么多,赶忙道,“娘,你给我留的太多了,你们再拿去分点,给我留两个就行。”

朱爱花却道,“你都吃了,我们一人也分了一个半的。

这是人家陆知青特意给你送来的,你多吃点应该的。

要不是你,你以为人家陆知青好好的,是冲着我们送来的吗?

我们沾了你的光,尝个味儿就可以了啦。”

《结局+番外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宠上天蒋庆国陆婉》精彩片段


郫县豆瓣酱加了两勺,干辣椒加了一把。

没一会儿,锅里就升腾起来了香味儿。

接下来就是倒入切好的猪大肠,翻炒了一下,然后再下配菜,调料。

很快,一锅爆炒肥肠就做好了。

闻着肥肠的香味儿,陆婉都馋到了。

很久没吃这道菜,真是不自觉的往肚子里咽口水。

知青点的知青也闻到了香味儿,都从屋子里出来。

“陆知青,你又做什么好吃的,真香啊!”

“是啊,这太香了吧!闻着味儿都馋的睡不着。”

“……”

“……”

面对询问,陆婉大大方方的表示道,“这是猪大肠,我洗好了,烧出来的!”

大家听到陆婉说烧出来是猪大肠,都不敢相信。

因为猪大肠什么样的他们很清楚,根本不能吃。

那么臭烘烘的东西,烧出来肯定也臭。

然而陆婉炒出来的猪大肠,分明非常香,哪还有一丝臭味?

不过大家很快想起来,陆婉方才好像就是在清洗猪大肠。

“陆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吧,猪大肠能炒的这么香?”

“是啊,这味道,闻着感觉比肉还香呢!”

“陆知青,你太能干了,这是这是变废为宝呀!那么臭的猪大肠,你能炒得这么香!

闻着不错,吃起来应该也不差吧?”

陆婉很大方道,“我炒的多,大家要是不嫌弃的话,都尝尝呗?”

说着,陆婉拿了两个碗出来,装了满满两大碗的肥肠,足够几个知青分着吃的了。

虽然大家对猪大肠多少有些抵触,但被陆婉炒出来的香味儿吸引的打算尝尝,看看味道到底如何。

许芳是个胆子大的,第一个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块肥肠就塞到了嘴里。

尝到了味道以后,许芳满脸惊艳的表情,“陆知青,你确定这是猪大肠吗?

这也太好吃了吧?

我感觉比我平时吃的肉还好吃!

味道太棒了!”

许芳说着,又拿着筷子,继续夹了一块猪大肠塞到了嘴里。

大家见许芳说好吃,都按捺不住了,也跟着拿着筷子,尝起来了猪大肠的味道。

等着大家都尝了后,纷纷夸赞好吃。

“陆知青这手艺,比国营饭店的厨子还要来的厉害呢!猪大肠炒的也太好了!”

“真香,一点儿也不臭!”

“陆知青,你这厨子跟谁学的呀,这么好!真喜欢吃你做的东西!”

“……”

“……”

得到了大家的夸赞,陆婉心里自然是高兴的。

很快,一大碗猪大肠就被几个知青给一扫而光。

眼看着另一碗也要被吃光了,刘丽丽和蒋庆国赶紧拿着筷子,准备尝尝,不然得被别人给吃完了,他们都吃不上。

大家都说好吃,那不会差。

要是不能吃,大家也不至于吃这么多。

加上不断飘出来的香味,让人想试一试。

看到刘丽丽和蒋庆国伸了筷子过来,陆婉立马怼了句,“你们方才不是说,猪大肠不能吃么?

给狗吃,狗都不吃的东西,你们吃什么?”

陆婉的话让刘丽丽和蒋庆国的脸顿时涨的通红。

之前他们确实嫌弃来着,肯定想到陆婉能做的好吃啊!

其他的知青听陆婉这么一说,赶紧跟着道,“刘知青,蒋知青,既然你们嫌弃,那就别吃,正好我们吃!”

“是啊,嫌弃就别吃了,现在好意思动筷子哩!”

刘丽丽和蒋庆国两个人被说的没办法,只能收起筷子。

看着别人吃的那么香,只能默默的咽口水。

陆婉看到这对渣男贱人,冷笑了一声。

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往后啊,她的便宜,他们一点都别想占到!

……

苏家这边。

苏振华将野猪处理好,肉备好了,明天拿去县城卖。

苏振华冲朱爱花问道,“娘,咱家还留几斤肉下来吃?”

朱爱花道,“留两斤吧,猪头估计卖不上价,也留下来,其他的都拿去县城卖了。”

苏振华点了点头,“成!”

两斤肉,再加猪头肉,差不多够一家人吃了。

其他的拿出去卖,他好给陆婉换彩礼钱。

一旁的赵玉梅见只留这么点肉,开始嘀咕起来,“娘,咱家难得吃上肉,就留这么点够吃吗?一人只怕吃不上几块肉的,十几口人呢。

要是没肉就算了,这么大一头猪,二百多斤肉,就不能多留点……”

听到赵玉梅的话,朱爱花翻了一个大白眼,直接怼了一句,“呵呵,你现在倒是好意思说了~

老三的彩礼,你不乐意让家里出,现在她打回来的野猪肉,还要留着卖钱当彩礼呢!你甭惦记!”

赵玉梅也自知没理,没办法,只好闭了嘴。

朱爱花就是看不惯赵玉梅这点。

一家人,不应该同心同力的做事吗?

她倒好,好事惦记,不好的事拒绝参与。

苏振华没说什么,反正对他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把娶陆婉的彩礼钱准备好。

朱爱花到了苏振华跟前,将陆婉买了一辆自行车当陪嫁的事和儿子提了下。

苏振华听了,自然是没想到陆婉还买了自行车。

本来,她下嫁给他,苏振华心里就觉得挺亏欠的了,现在知道陆文婉还拿了这么好的陪嫁,苏振华更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和他在一起,到底是委屈了她。

经济上苏振华拿不出多少好东西,只能等她嫁给他以后,他加倍的对她好,疼她爱她,补偿她!

“老三,这是陆知青包的肉包子,昨个儿特意给咱家送了二十几个过来。

我们都尝过了,这是留给你的。

你尝尝,陆知青包的包子味道可好了,还是肉馅儿的。”

朱爱花将留的热包子热好,给苏振华端了过来。

苏振华听到陆婉给送了肉包子,心里自然美美的。

一看朱爱花给他留了那么多,赶忙道,“娘,你给我留的太多了,你们再拿去分点,给我留两个就行。”

朱爱花却道,“你都吃了,我们一人也分了一个半的。

这是人家陆知青特意给你送来的,你多吃点应该的。

要不是你,你以为人家陆知青好好的,是冲着我们送来的吗?

我们沾了你的光,尝个味儿就可以了啦。”

陆婉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的闺蜜和丈夫躺上了一张床,如果不是出差提前回来,估计永远也不会发现这种狗血的事情落在自己的头上。

“庆国,你什么时候才和陆婉离婚,给我和儿子一个名分?

我就算了,可是儿子大了,你让他一辈子见不得光的,当私生子么?”闺蜜刘丽丽趴在陆婉丈夫蒋庆国的肩头,娇滴滴的声音问了句。

陆婉听到刘丽丽这话,像是受了一道晴天霹雳,脑子里顿时空白了一瞬。

七十年代,她顺应祖国号召下乡后,大病一场,留下了后遗症,终生不能生育。

蒋卫国一直陪着她,和她成了丁克夫妻。

这么多年没能生出孩子,蒋卫国从来没怪过她,反而宠她如初。

陆婉一直以为,自己遇到了良人。所以这么多年她打拼下来的家产,都记在了蒋庆国的名下。

她信他,爱他,谁知道,蒋卫国竟然背着她,和她闺蜜有了一个私生子。

“再等等!”陆庆国喘着粗气道。

“还等?蒋庆国,我都等了几十年了!你该不会真对陆婉那个女人有感情了吧?都这么多年,还舍不得和她离婚?”

“怎么可能?陆婉那个闷油瓶,哪能比得过你?我对陆婉一直都是利用。

要不是她父母的那些家产,你和儿子能过上现在这样的日子么?”

“可是她父母的那些钱,你不都转到了你的名下了么?

就算现在离婚了,你手里的钱也够我和儿子好好生活的。”

“你急什么?

她母亲现在病重,医院说活不过一个月。

等她走了,名下还有好几个四合院陆婉可以继承。

现在我和她离婚了,损失了几十亿呢~”

刘丽丽一听陆婉母亲还有几个四个院,想着自己都等了这么多年,也不在乎多等一个月。

“庆国,等四合院拿到手,你一定得和陆婉离婚!”

“好,我答应你,只要四合院过户到我的名下,我立马和她办离婚手续!”

陆婉听到这儿,呼吸顿时急促了些。

当初下乡后大病了一场,陆婉落下了后遗症,不仅不能生育,还得上了哮喘。

此时被这对狗男女气的哮喘发作,赶紧从包里掏药,谁知道,惊动了屋子里的两人。

蒋庆国和刘丽丽也万万没想到陆婉会突然回来。

见陆婉拿药,蒋庆国立马夺过她手中的药。

她母亲没别的亲人,如果陆婉死了,遗产也只会名正言顺的落在他这个女婿手上!

……

陆婉死了。

可能是死前太不甘心,灵魂一直徘徊在蒋庆国的身边。

她死后才知道,刘丽丽和蒋庆国早在下乡的时候就勾搭在了一起。

蒋庆国接近她,不过是想利用她父母的关系回城。

一个月后,陆婉母亲病重去世,蒋庆国继承了她母亲名下的价值几十亿的四合院。

没多久,蒋庆国名正言顺的娶了刘丽丽。

刘丽丽带着她和蒋庆国的私生子,享受着她半辈子拼搏下来的一切。

灵魂徘徊了几个月,陆婉带着对蒋庆国和刘丽丽的恨,神识越来越淡薄。

直到有一天,她的坟前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手上捧着一束白色雏菊的男人。

陆婉认得他,是当初她落水后,救了她,想要娶她却被她骂不要脸的男人,苏振华!

苏振华摸着墓碑,喃喃道,“婉婉,若是早知道蒋庆国会负了你,我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将你从他身边抢回来!”

陆婉此时才知道,原来这个乡下糙汉,才是一直真心爱着自己的人。

……

“陆知青,你在吗?”

陆婉听到外面有人喊她。

她艰难睁开眼。

入眼的是一处破旧的茅草屋里,四周是黄泥糊出来的墙。

她不是死了吗?

为什么脑袋还有晕乎乎的感觉。

浑身热热的,还带着些酸疼感。

陆婉感觉周围的环境有些熟悉。

这不是她当初下乡时所在的知青点么?

难道她穿越了?回到了几十年前?

陆婉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剧烈的疼痛感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做梦,是真的!

陆婉热泪盈眶,老天爷是看她太可怜了,所以给她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这一世,她再也不会被渣男贱女所骗!

“我在!你进来吧!”陆婉撑着一丝力气,冲外面的人回了句。

没一会儿,一个妇人拎着一个篮子过来。一股鸡汤的香味儿顿时钻进了陆婉的鼻子里。

陆婉肚子咕咕响了一声,本能的觉得馋了,饿了。

这要是在现代,对于陆婉来说,鸡汤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是七十年代,下乡后的生活条件异常艰辛,陆婉也有一段时间没吃过肉,面对香喷喷的鸡汤,自然顶不住。

妇人笑了笑,将篮子打开,同陆婉道,“陆知青,喝吧!

你落水感冒了,喝点鸡汤,身体养好了,才能更好的和病做抗争。”

陆婉看着眼前的这个妇人,是苏振华的母亲,朱爱花。

陆婉鼻子酸了酸,这年代大家都吃不上肉,朱爱花却把她家为数不多的鸡杀了一只送给她吃。可是前一世的她,直接将朱爱花送过来的鸡汤打翻,让她滚出知青点。

她落水以后,苏振华救了她。

两个年轻男女,湿身相对。

苏振华给她做了人工呼吸,生产队里便传起来了风言风语。

陆婉此时正和蒋庆国感情升温的时候,害怕因为这事被蒋庆国误会,嫌弃,所以对于苏振华的救命之恩并没有感激,反而觉得这个男人害了她。

前世她对朱爱花,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

陆婉看着鸡汤,推辞了一句,“婶子,不用。

鸡汤是好东西,你拿回去给家里人喝吧,我哪能要的?

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朱爱花却慈眉善目的笑着道,“这是婶子特意给你炖的,你多少喝点儿。

我们又没病没痛的,不需要补身体,你不一样。”

陆婉的鼻子越发的酸了点。

盯着鸡汤,陆婉最终点了点头。

“谢谢婶子。”

“不客气!

陆婉丫头,婶子今天过来,是有件事想问你的。

如今生产队的人闲言碎语,说了对你名声不好的事。

婶子和振华商量过了,你若是愿意,振华会对你负责,娶你过门,这样也能堵住外人的嘴。”

“好多了。”

“那就好。

对了,这鸡汤哪里来的,你还没说呢。”刘丽丽盯着鸡汤,往肚子里咽了咽口水。

她寻思着,自己提到鸡汤,陆婉总归得招呼她喝几口。

以前陆婉有啥好吃的,都会带上她。

忙了一天,刘丽丽饿的前胸贴后背,面对香喷喷的鸡汤,哪能抵抗的住诱惑。

陆婉哪能看出来刘丽丽的那点小心思?

前世她傻傻的,什么好东西都和刘丽丽分享,这一世不会了!

“苏振华他娘送来的。”

“她送你鸡汤干啥?”刘丽丽满脸好奇。

“因为我打算嫁给苏振华,当他媳妇儿,人家送我鸡汤给我补身子,没啥好奇怪的吧?”陆婉似笑非笑道。

听了陆婉这话,刘丽丽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婉婉,你说什么?你要打算嫁给苏振华?”

“怎么?不行?”陆婉嘴角上扬,挂上了一抹戏谑的笑。

“婉婉,你是不是糊涂了?苏振华就是一个乡下泥腿子,哪能配的上你?

你不是喜欢蒋知青吗?

我看蒋知青对你也挺有意思的。

你家给苏振华,还怎么和蒋知青处对象?

你是不是外面的风言风语?别人爱咋说咋说,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话搭上自己一辈子呀!”

刘丽丽说的情真意切,仿佛特别为她着想似的。

若是前世的自己,估计就信了。

可是这一世,她却看的明白。

只怕这时候,刘丽丽已经和蒋庆国勾搭在一起。

如果她和苏振华结婚,两个人的以后的计划该怎么施行?

对于刘丽丽的“劝阻”,陆婉却不为所动道,“刘丽丽,这是我的事,和你没什么关系。

我对蒋知青是革命友谊,你别乱说。

而且我觉得苏振华人挺好的,我很喜欢的,更愿意嫁给他!还是请你不要再说这些话。”

说着,陆婉一副不再搭理刘丽丽的架势,将被子直接闷上。

刘丽丽看着床上的陆婉,一时间惊的回不过神。

往后两天,刘丽丽更感觉陆婉变了个人。

平时他们两个人关系很好,可陆婉却开始对她爱答不理,更是一天说不上几句话。

而陆婉,休息了两天后,吃了药,加上拿了空间里的东西补了身体,病情完全痊愈了。

陆婉躺了两天,有些闷坏了,得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当然,最重要的是看看苏振华!

一大早,知青们吃过早饭,都陆续去生产队干活儿挣工分。

他们来乡下,可不是享受的。

相反,有时候他们得比生产队的人干的活儿更多,更重。

陆婉跟着其他的知青一起,打算去生产队干活儿去。

看到陆婉竟然出来了,知青许芳关切的问了几句,“陆知青,你病好了吗?怎么不多休休息再出来啊?现在干活儿,你身体能受得住么?”

陆婉感受到许芳的善意。

前世,许芳还提醒过她,刘丽丽和蒋庆国可能存在不正当的交往。

当时她还傻傻的觉得,人家是挑拨她和刘丽丽的关系。

不仅没理会她的提醒,还和她交恶了。

如今看来,她傻的彻底。

陆婉笑了笑,“许知青,我没事的,病已经养好了,可以下地干活,谢谢你的关心。”

许芳见陆婉的精神确实还不错,便点了点头,“那好,陆知青,你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和我说一声,活儿我来帮你做。”

“嗯,好!”

刘丽丽看着陆婉有说有笑的,对自己则是爱答不理,心里顿时不是个滋味儿。

也不知道到底因为什么,陆婉突然对她变了一个态度。

在刘丽丽的思索中,陆婉已经跟着其他知青一道走远了。

到了稻谷场上,广播里播着这年代的特色口号——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抢收,抢耕,抢种,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

“……”

陆婉听着这些鼓舞人心的广播,多了几分激情。

这年代,虽然苦了点,穷了点,可是大家的幸福感都很高,也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

尤其是在乡下,大队的人多数还是比较淳朴的。

大队长苏长德已经提前来了稻谷场这边,给大家分配农活儿。

基本上,男人体力好,分的农活儿重。

女人体力差一些,分的农活儿轻。

生产队的知青,除了陆婉, 其他的都分到活儿。

轮到陆婉,苏长德道,“陆知青,你这几天生病,要不再回去歇歇?”

陆婉却道,“大队长,我病好了,可以干活儿的,你给我分配一个吧。”

苏长德还是有些担心陆婉的身体,加上他弟妹,也就是陆振华的母亲朱爱花可是叮嘱过他,让他多照顾一下陆婉。

这会儿就算给陆婉分配活儿,肯定也得挑轻松的活儿来。

苏长德想了想,道,“陆知青,那你负责去割猪草吧。”

割猪草已经算是非常轻松的活儿了,陆婉自然没意见,应了下来。

相比较陆婉分的活儿,刘丽丽就有些惨了。

刘丽丽这次领到的活儿是打扫猪圈。

对于爱干净的刘丽丽来说,这简直就是折磨。

猪圈里臭烘烘的,待上一天的话,还不得被臭死熏死?

刘丽丽忍不住的在陆婉跟前抱怨起来,“婉婉,你运气真好,只要割猪草,不像我,竟然打扫猪圈。等会儿肯定弄的脏死了!”

这要是在前世,陆婉估计就代替刘丽丽,帮她干脏活累活。

可是这一世,陆婉对于这个没良心的白眼狼,却没那么多的好脸色。

陆婉故意扬声道,“刘知青,你这样的思想可要不得。

都说了,咱们要不怕苦,不怕累,排除万难,力争上游。

大队长给你安排什么活儿,你老实干就是,还嫌东嫌西的。

干个活儿挑三拣四,那是思想不端正!

都像你这样,大家还怎么进步?”

陆婉的话自然被其他人听了去。

下乡的知青还好,但生产队里不少人,看着刘丽丽的眼神都带着异样。

这城里来的娇滴滴的大小姐,果然吃不了苦。

他们生产队的人,什么脏活累活没干过?也没人喊苦叫累的。

“婉婉,咱们是朋友,你至于把我逼到这个份上吗?”刘丽丽急哭了。

看到刘丽丽那惺惺作态的样子,陆婉就觉得恶心。

“刘知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好心借你粮食,解决你的燃眉之急。

你倒好,现在让你还,竟然搞出一副我欺负你了的样子!”

刘丽丽找不出话来反驳,气的跑出了屋子。

看到刘丽丽哭的楚楚可怜,便有知青上前询问怎么了。

尤其是那些男知青。

刘丽丽虽说长的不如陆婉,可是会装小白花,那一副可怜柔弱的样子,会引起男人保护的欲望。

前世,蒋庆国估计也是因为如此才被刘丽丽给勾魂了去。

蒋庆国也上前询问了一句,“刘知青,你这是怎么了?”

刘丽丽哭的道,“陆知青让我还她粮食,还让我还二百斤细粮。

我家里条件不好,自己粮食都不够吃的,现在哪里给她弄两百斤细粮去?”

这年代,二百斤细粮不是笔小数目。

大家都穷,平时吃上细粮不容易。

就连一起下乡的知青,是城里人,可是在城里时都很少吃上细粮的。

现在让刘丽丽拿二百斤细粮,无异于天方夜谭。

别说刘丽丽拿不出来,换做任何一个知青,都拿不出来这么多粮食。

陆婉瞧见刘丽丽的“表演”,从屋子里出来看热闹。

果然,刘丽丽这么一哭诉,那些“护花使者”看着陆婉的眼神就带着不满。

蒋庆国看了刘丽丽一眼,有些气冲冲的同陆婉质问道,“陆知青,你这不是欺人太甚吗?

大家都过的这么不容易,刘知青家的条件还不好,怎么可能拿出二百斤粮食来?”

蒋庆国对刘丽丽满脸的维护。

虽然陆婉这一世将蒋庆国从心里放下,可是看到蒋庆国这样,心里还是如同哽了一根刺。

她前世怎么就眼瞎了,没发现蒋庆国早就对刘丽丽不一般呢?

陆婉怼了句,“蒋知青,当初我看刘知青过的不容易,好心好意借粮食给她吃。

现在我需要粮食,让她还,怎么就成了欺人太甚?

怎么?找你借钱借粮,是不是就不用还了?”

蒋庆国被呛了一声。

他当然不能说“是”。

要不然,大家还不都来找他借钱借粮的?

一旁的许芳就看不惯刘丽丽白莲花的样子,这时候站出来,帮着陆婉道,“我觉得陆知青做的没错。

刘知青,人家当初帮你,你应该感恩。

别搞的陆知青像是坏人一样,人家活该欠你的么?

你也知道二百斤细粮多,这么多粮食,你好意思白拿人家的不还?”

陆婉看了许芳一眼,没想到许芳会帮自己。

前世自己真是太傻,和刘丽丽做朋友。

和许芳做朋友不香么?

许芳说完,其他不少女知青跟着应和起来。

有的男知青虽然有着护花的心思,可是这事儿,陆婉并非不占理。

刘丽丽的脸色更难看了一些,委屈巴巴的抿唇道,“这二百斤细粮,我肯定还的。

只是陆知青让我两个月内凑给她,这时间太紧了……”

蒋庆国看到刘丽丽这样,心疼坏了,赶忙抨击起来了陆婉,“就是,陆知青,两个月时间凑到二百斤细粮不容易,你就算让刘知青还,也得给人家宽限一下时间吧?”

陆婉冰冷的目光落在蒋庆国身上,看的蒋庆国觉得心里发毛。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蒋庆国总觉得陆婉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冲天的恨意。

他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陆婉的事,不知道陆婉为什么会这样。

陆婉戏谑的勾起嘴角,“蒋知青,我凭啥要宽限时间?她欠我的,我没让她立马还,就已经够意思的了!

你既然觉得刘知青不容易,这么心疼她,给她打抱不平,不如她的二百斤细粮你来还就是。”

蒋庆国顿时不敢吱声。

他虽然心疼刘丽丽,可是让他拿二百斤细粮出来,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他家里的条件也不好,自己的细粮都不够吃的呢。

家里无缘无故的也不可能凑二百斤细粮给他寄过来。

至于其他的护花使者,同样拿不出二百斤细粮,这样一来,也没人再敢多嘴。

刘丽丽一看没人帮衬她,被陆婉逼到这个份上,哭的更加厉害。

陆婉也没搭理她,顺便回屋去,从衣柜里将借给刘丽丽穿的衣服全部找了出来。

这些衣服,她是不打算再穿的了。

就算是扔了,烧了,那也比便宜了刘丽丽来的强。

刘丽丽一看自己的衣服全被陆婉拿了去,更心痛的厉害。

她本来就比较爱打扮的,但是家里条件差,平时穿的都是一些旧衣服。

多亏了陆婉的衣服,她才能打扮的漂亮点。

每次穿着陆婉漂亮的衣服出去,惹来男人们惊艳的目光,以及女人们羡慕的目光时,刘丽丽内心的虚荣感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现在陆婉将衣服要走了,她没衣服穿,往后只能穿自己以前的旧衣服,刘丽丽越想越心塞。

看到刘丽丽堵心的样子,陆婉的心情却不错。

吃过晚饭,洗漱好了,陆婉便早早的睡了去。

第二天一早,陆婉煮了一碗面,简单的对付了一顿,便去了苏家。

苏家也是刚吃早饭。

看到陆婉过来,朱爱花关切的问了句,“陆知青,你吃过早饭了吗?没吃的话,要不在我这儿吃一顿?”

看到自己婆婆对陆婉那副殷勤的模样,苏振华的大嫂赵玉梅便心里不痛快了,阴阳怪气的说了句,“娘,人家陆知青是城里来的小姐,咱们吃的咸菜,玉米糊糊人家怎么可能吃?”

赵玉梅的话让陆婉和朱爱花都很尴尬。

陆婉赶忙道,“婶子,我吃过了,谢谢你的好意。”

朱爱花笑道,“吃过了就好,那你先进屋坐,等会儿咱们聊。”

“好!”

陆婉礼貌的点头。

朱爱花将陆婉请进屋子里,“陆知青,我家的条件差,你别嫌弃……”

朱家的环境比之知青点还要来的差一些。

土坯房,家里的桌椅还是瘸了腿,修修补补勉强能用的。

不过这年代的条件,大多数都是如此,不止苏家这样。

陆婉下了牛车,找了个隐蔽没人的地方,去了随身商城。

她先吃了点早饭。

前一世,就是身体太弱,生病了落下来了后遗症,连带着孩子都生不了。

这一世,自己一定要好好的调养身体,好给苏振华生崽崽。

一日三餐不能落下,该吃吃,该休息休息。

想想前世自己在商场拼搏,经常忙的顾不上吃饭,身体越拖越差,结果奋斗半辈子的家业就拱手让给了渣男贱女,觉得很不值得。

往后不管怎么样,身体还是得放在第一位。

陆婉在随身商城里找到了一个早点的门店,拿了一个肉包子,一个卤蛋,一杯豆浆,一根油条,早饭美美的对付了一顿。

吃过后,陆婉又去了一趟大型超市,从里面准备了一些米面油肉蛋之类的东西。

等会儿去黑市,还得靠着这些换钱换票呢。

现在还没改革开放,苏振华还没下海发家。

这段时间,她得好好的挣钱,带着苏振华过上好日子。钱和票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准备好了以后,陆婉才从系统商城里出来。

她先去了一趟邮局,给父母发了一封电报过去。

大概的意思就是说自己在乡下落水,差点死了,被苏振华所救。她又喜欢苏振华,加上生产队的风言风语,她打算嫁给这个男人。

当然,还顺便说了苏振华的好话。这个男人多踏实能干,为人靠谱,希望父母不用担心她。

发完了电报,陆婉出了邮局。

去黑市之前,陆婉害怕暴露,所以乔装打扮了一下。

不过她不知道黑市在哪儿,还得打听一下黑市的位置。

看到巷子里在自家屋子前忙活的一位大娘,陆婉凑过去,套起来了近乎。

“大娘,这么早就起来忙活了呀?您真勤快!”

大娘也是个自来熟的,见陆婉这么说,笑着回了句,“不忙没办法呀,家里还有好几个崽子等着吃呢!

哎,就是这年头粮食太紧缺了,粮食不好弄,再怎么忙活想吃饱,吃好都不容易。”

陆婉顺着话说,“可不是嘛大娘,光靠着那点供应粮,根本不够吃的。我家也是粮食不够,尤其是细粮,好长时间都没吃上了。

大娘,你知不知道,哪里能买到粮食啊?”

大娘微微一愣,“哪里能买到粮食?粮店不是能买到吗?”

陆婉赶忙压低了声音道,“大娘,我不是说粮店。

粮店需要粮票,我这手里没粮票。

有别的地方能买到粮食吗?”

大娘算是听懂了陆婉的意思。

随后赶忙看了看四周,确认了没人以后,才道,“你是说,黑市?”

陆婉点头,“大娘,您比我年纪大,肯定见多识广的,应该黑市在哪儿吧?能不能告诉我?

我想买点粮食吃,家里都没粮了,再不买一点,估计都得饿肚子了呢。”

陆婉说着,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

大娘看到陆婉这样,也生出了几抹同情。

她家也缺过粮食。

缺别的东西都好说,缺粮食却是最难受的。

肚子填不饱,人得饿的头晕眼花的。

要不是实在没办法,谁会冒险,去黑市那种危险的地方买粮食呢?

大娘小声道,“闺女,咱们县城的黑市有两处,一块是汽车站那儿,一块就是东巷那边。”

陆婉将地点记下,点头道,“好,谢谢大娘。”

刚准备离开时,大娘又喊住了她,“闺女,这段时间,黑市抓的紧,你可得小心一点啊,千万别被抓了。”

面对大娘的好意提醒,陆婉笑着应了声,“好的大娘,我知道的。”

离开了这边,陆婉便找去了黑市。

陆婉没去汽车站那边,那儿人多,被发现的风险更大。

她去了东巷,人少一点,相对安全些。

陆婉用黑纱将自己的脸蒙住,只露出一双眼睛出来。

随后背着背篓,寻找交易目标。

很快,陆婉便将目标落在了一个穿工装的男人身上。

一般来说,这种人手里有钱有票,就是家里粮食不够吃,需要来黑市买。

陆婉瞧瞧的跟了过去,到了男人跟前,冲男人问到,“大哥,你要粮食吗?我这儿有细粮,你买不买?”

男人微微一怔,随后很快回过神来,赶忙点头道,“买!”

这年头,能买到粮食都不错了,别说是细粮。

正好,他愁着要买细粮呢!

他爹生病了,这段时间身体不好。

粗粮太硬,吃着有些咽不下。

他想着来黑市,买点细粮回去。

比如大米熬点儿青菜粥喝喝不错,白面的话,还能做点疙瘩汤。

相比较粗粮来说,细粮也更补身体一点,对他爹的病情有好处。

医生都说了,把身体调养好,免疫力抵抗力增强了,病情也会慢慢好转的。

“行,大哥,这儿人多,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说话。”

“好,好!”男人连忙应了一声,他也是这意思。

黑市太危险了,万一碰到了抓黑市的人,被抓到了还得受处罚。

要不是没办法,他也不想过来的。

两个人找个了僻静没人的地方,男人赶忙问了句,“大妹子,你手里有啥细粮?怎么卖的?”

陆婉道,“大米,白面都有。

价格的话,都是三毛一斤。

我不要粮票,但是你得给我一点别的票。

布票,糖票,工业券之类的,都可以。”

男人听了,觉得陆婉卖的价格一点儿都不贵。

正常去粮店,一斤大米白面的价格是一毛五,黑市的价格翻一倍都算是便宜的了。

有的卖的贵的,还得五六毛一斤呢。

贵是贵了点,可是没粮票,加上供应紧张,大家都抢着要细粮,还是很多人挤破头买的。

方才他在黑市上问了一圈,都是粗粮不说,价格也不便宜。

陆婉出的价格低,又是细粮。

看来,他今天的运气真不错。

男人高兴道,“可以,你这儿有多少细粮,我都要了。”

陆婉想了想,报了数量,“我这儿有二十斤大米,还有十斤白面,你都要吗?”

其实她还有更多,但是不能报太多了,让人怀疑。

这年代,粮食供应少,她倒腾那么多粮食出来,有些太惹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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