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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眨眨眼睛,看向他紧闭的家门:「住你家里不行吗?」



傅霆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眉头皱得厉害。



很明显,他觉得这个提议不靠谱。



我猜到他在想什么,可是我对他真没想法啊!



我可能会崇拜十年后那个多金帅气的总裁,可是他现在是个顶着红头发穿小脚裤的杀马特,我怎么喜欢他啊!要不是知道他是一只潜力股,谁要舔他啊!



我伸出我的手指,认真发誓:「傅霆大哥,我对你真的没有非分之想。」说完想了想,为了他的自尊心,我还是决定舔他一下,「虽然我知道有很多人在追你,但我跟那些喜欢你的女孩儿不一样,我是绝对不会对你有非分之想的。」



傅霆听此,那紧锁的眉毛是渐渐松开了,但眼底却浮起点疑惑的神情,像在思考我为什么不喜欢他。



我又给他下了一剂猛药——



「我已经订婚了,跟我们村里的小智。」



傅霆果然一愣,「订婚了?小智?」



我点点头,又胡乱编了点故事:「但他去大城市打工去了,我妈觉得我整日在家很没出息,所以就把我打发出来了。」



傅霆的眉头又锁住了。



我猜他是被我唬住了,于是我又抽泣了两声,「要是你不接济我,我真不知道该去哪里了。」



傅霆盯着我看了许久,最后叹了一口气,像是妥协了,转身,拿钥匙打开门。



我终于抱到了傅霆的脚趾。



慢慢往上爬,迟早有一天能抱到他的大腿的。



傅霆的家不大,看起来只有他一个人生活。东西不多,却胡乱摆着,本来就不大的家看起来更是拥挤。



傅霆扭头问我有没有行李。



我摇摇头,「我只有一百块和我身上这套衣服。」



傅霆又皱起了眉,像是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眼前我这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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